關于“貴陽市新能源汽車智慧充電樁項目(一期)施工”澄清通知
各潛在投標人:
我公司代理的“貴陽市新能源汽車智慧充電樁項目(一期)施工”,現澄清通知如下:
原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3.2.1 投標報價 第3條:投標人應按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填報價格,投標報價不得超過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詳見招標文件的其他材料控制價文件)所列出的價格(包括暫列金額暫估價等),否則,將被認定為無效標。
現修改為: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所列出的暫列金額、暫估價,投標人不得修改。否則,將被認定為無效標。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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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預覽:
更正公告.pdf
答疑說明文件.pdf
答疑文件正文.pdf
貴陽市新能源汽車智慧充電樁項目工程量清單.pdf
貴陽市新能源汽車智慧充電樁項目招標控制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