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名稱 | ****街道蘇家壩安置區A1-3號地塊 | ||
項目編號 | GR2024CQ(略) | 轉讓底價 | 49.21萬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4-01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2024-0(略) |
標的所在地區 | **市>市轄區>** | 資產類別 | 土地 |
1、我方已知曉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聯合產權交易所交易規則及配套細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2、本(略),交易標的權屬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已設定擔保物權的國有資產轉讓,符合民法典(略)。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事項的,已依法(略)
3、我方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4、我方所提交的資產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準確,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若違反上述(略),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設定的交易保證金金額承擔違約責任。交易保證金金額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利益受損方可(略)。
標的坐落 | ****街(略) | ||
轉讓底價(萬元) | 49.21萬元 | ||
產權證號 | 渝(2018)**不動產權第(略)號 | ||
土地用途 | 城鎮住宅用地 | 土地面積(㎡) | 124.58 |
土地權利性質 | 劃撥 | 終止日期 | |
容積率 | |||
是否存在租賃 | 否 | 租賃期至 | |
優先權人是否行權 | 否 | ||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項權利情況 | 否 | ||
評估報告文號 | **華川估(2024)字第(略)號 | ||
評估基準日 | 2024-01-31 | ||
重要信息披露 | |||
標的踏勘聯系人 | 謝老師 | 聯系電話 | (略) |
轉讓方名稱 | **鴻業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 |||
行為批準機構 | **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
評估備案機構 | **市**國(略) |
以下交易條件為轉讓的基本條件,是產權交易合同的必備條款。意向受讓人在提出受讓意向時不得低于該條件,但可對該條件進行細化和補充,其中優于該基本條件的內容應當作為轉讓文件和產權交易合同的組成部分。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一、標的系****街道蘇家壩安置區A1-3號地塊轉讓,證載土地權利性質為劃撥。據評估報告顯示:本次轉讓地塊的評估價是按土地使用權性質設定為出讓、出讓年限為70年進行的評估;規劃建筑面積434.28㎡,規劃建筑層數3+1。據轉讓方情況說明顯示:本次轉讓標的過戶按土地使用權性質為出讓、出讓年限為70年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二、意向受讓方可在掛牌期內通過現場報名(工作時間)或網上報名(詳見網上報名操作指南https://(略)com/help/)方式辦理報名手續,并交納相應交易保證金至**聯交所指定賬戶(掛牌截止日24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三、若掛牌期滿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產生,則采取協議方式以不低于轉讓底價成交;若掛牌期滿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互聯(略)。 四、為保護轉讓方和意向受讓方的合法權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交易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轉讓方原因,意向受讓方(受讓方)出現下列情形(略),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聯交所交易服務費后,轉讓方有權扣除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1)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交易的;(2)在競價或報價過程中,各意向受讓方均未進行有效報價的;(3)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4)各意向受讓方(略)(5)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行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約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現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交易合同簽訂且生效后轉為交易價款,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 五、意向受讓方須通過相關資料、實地踏勘等方式詳細了解(略)),若決定受讓,須在報名時承諾將自行承擔相應的風險。轉讓標的均以實物現狀移交為準,意向受讓方在掛牌期間有權利及義務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已完(略),自愿接受轉(略),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瑕疵為由退還標的或拒付剩余交易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 六、意向受讓方在被確定為受讓(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剩余交易價款一次(略)規定時限內付清交易價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證金外,轉讓方有權單方面終結交易。 七、本次轉讓標的交易及過戶所涉及的一切稅、費(含土地出讓金、土地增值稅、**聯交所交易服務費等)按相關規定由轉、受讓雙方各自承擔。**聯交所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詳見https://(略)com/News2017/Content?id=30233。 八、標的移交前的相關費用由轉讓方負責,移交后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含水、電、氣安裝、搭接及后期開發建設等費用)均由受讓方自行負責。受讓方須按規劃文件指標相關要求進行開發建設。 九、轉讓方負責在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讓方付清標的剩余交易價款及**聯交所交易服務費之日起45個工作日內移交標的給受讓方,受讓方在標的移交后1個月內自行辦理標的過戶相關手續,轉讓方協助。 十、標的實際面積以最終過戶辦證為準,且不以面積有變動影響交易結果。**聯交所不負(略),不承擔瑕疵(略)。 十一、備查資料:土地估價報告書、不動產權證書、黔江規劃函【2018】344號、黔江規劃函【2018】33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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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無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14.00 萬元 | ||
交納截止時間 | 掛牌截止日24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 交納方式 | 轉賬 | |||
信息(略), 如未征集到(略) |
**(略),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直至征集到意(略)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
交易機構 | 交易機構名稱 | **聯交所集團渝東南分所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何海霞 | 聯系電話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