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廣高速LJ-5標項目主要合同條款約定協議
1、分包隊伍數量
本次計劃引進5支分包隊伍,分別為2支橋面系隊伍、1支便道維護隊伍、1支輕質泡沫土隊伍、1支主被動防護網隊伍。
2、工程量清單數量說明
(1)橋面工程:本次招標的主要內容為:濕接縫、橋面鋪裝、橫隔板、橋面拋丸處理、防水涂料、防水卷材、泄水孔、排水管、鋼筋制安、防撞護欄、橋頭搭板、模數式伸縮縫、防拋網等,本次招標分為2個包件,即:以橋面系(主線)為主1個包件,以橋面系(互通+連接線)為主1個包件,具體分包工程數量在招標清單中明確,兩個包件均需要報價,單個報價及合價均需在允許范圍內,否則視為廢標。
(2)輕質泡沫土工程:本次招標的輕質泡沫土數量是全標段數量,具體分包工程數量及工作內容在招標清單中明確,單個報價及合價均需在允許范圍內,否則視為廢標。
(3)便道維護工程:本次招標的主要內容為便道維護工程,具體分包工程數量及工作內容在招標清單中明確。
(4)主被動防護網工程:本次招標的主要內容為永久性主被動防護網施工、臨時性主被動防護網安裝及拆除,具體分包工程數量在招標清單中明確。
3、分包模式及結算
橋面系工程:本次招標主要采用全工序分包模式,清單為不含稅單價,勞務分包須符合資質要求,且所有投標單位無關聯關系。
輕質泡沫土工程:本次招標主要采用全工序分包模式,清單為不含稅單價,勞務分包須符合資質要求。
便道維護工程:本次招標主要采用全工序分包模式,清單為不含稅單價,勞務分包須符合資質要求。
主被動防護網工程:本次招標主要采用全工序分包模式,清單為不含稅單價,勞務分包須符合資質要求。
以上工程合同均采用中鐵五局最新合同范本。
4、支付條款:
合同履約過程中第1年對外結算支付比例不超過累計結算金額的70%,第2年對外結算支付比例不超過累計結算金額的80%,合同封閉后1年內支付比例不超過累計結算金額的85%,工程全部竣工驗收后1年內支付比例不超過累計結算的95%,工程全部竣工驗收2年內支付比例不超過累計結算金額的100%。
5、履約擔保
發(fā)布中標通知書后15天內乙方應以現金、銀行轉賬等方式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金額為暫定合同額的5%。簽約前交納的履約保證金在約定的勞務內容全部完工,雙方簽定封賬協議后返還。
6、缺陷整治
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在施工中或質保期內發(fā)現乙方的施工存在質量瑕疵或缺陷的,乙方必須返工修復,其費用損失由乙方承擔;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又無法修復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包括發(fā)包人質量罰款在內的全部經濟損失,且工期不予順延。若乙方未按甲方通知時間返工消除缺陷,甲方可另行安排人員進行返工消除缺陷,產生的返工消除缺陷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在無需乙方簽字同意的情況下,依據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及費用結算從乙方工程尾款及質保金中扣除。
7、材料供應
控制爆破火工品由甲方限額提供,乙方每月領用的炸藥、雷管按項目部實際采購價及領用數量核算扣款,火工品的進庫、領用、退庫等由甲方負責。
甲供限耗材料:
橋面系工程:混凝土、鋼筋、防水涂料、防水卷材、鑄鐵管、PVC管及接頭、防拋網、伸縮縫;
輕質泡沫土工程:水泥、碎石;
主被動防護網工程:混凝土、錨桿;
甲供設備及周轉材料:
橋面系工程:防撞護欄模板及配件由甲方一次性提供,維修、保養(yǎng)、保管、退庫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未足額返還,損失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特殊情況需用泵車澆筑砼由甲方提供;臨邊防護柵欄、防護網、粱縫搭接鋼板、預埋鋼材由甲方提供,乙方負責安拆。
8、計量方式
橋面系工程:按驗收合格的設計圖示尺寸計算的工程量范圍內數量計量,超出部分不予計量,設計變更部分按技術交底且驗收合格的數量計量。
輕質泡沫土工程:按驗收合格的設計圖示尺寸計算的工程量范圍內數量計量,超出部分不予計量,設計變更部分按技術交底且驗收合格的數量計量。
便道維護工程:按驗收合格的設計圖示尺寸計算的工程量范圍內數量計量,超出部分不予計量,設計變更部分按技術交底且驗收合格的數量計量。
主被動防護網工程:按驗收合格的設計圖示尺寸計算的工程量范圍內數量計量,超出部分不予計量,設計變更部分按技術交底且驗收合格的數量計量。
9、專項條款及考核
1、甲方架設主干電力線至施組方案確定的二級配電箱(含)位置,從二級配電箱以下至施工點的電力線路及附屬設施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費用。臨電施工必須按甲方的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實施。電費按1.0元/度進行扣款,含電損,甲方以電表數計算用電量,結算時扣除電費。變壓器未安裝前或因地方電力供應不足時經甲方書面同意可由乙方自行發(fā)電,否則,未經甲方同意視為發(fā)電費用已在《工程量及費用清單》中考慮,不另行計價。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價格不予調整,柴油可由項目部提供,按實際領用數量及價格進行扣款。
2、甲供材料消耗系數按《中鐵五局二公司材料消耗系數控制指標》控制,甲供材料消耗考核價格按合同簽訂時的市場價格為基數。
10、爭議解決
如雙方發(fā)生爭議,合同約定衡陽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