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散采購限額標準
省及鄭州市本級貨物、工程、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為100萬元,市級(不含鄭州市)貨物、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為50萬元,縣級貨物、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為30萬元,市級(不含鄭州市)和縣級工程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為60萬元。
2、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預算單位采購貨物、服務項目,省級及鄭州市****
查看全文: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0年版)》的通知(豫財購〔2020〕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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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散采購限額標準
省及鄭州市本級貨物、工程、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為100萬元,市級(不含鄭州市)貨物、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為50萬元,縣級貨物、服務項目分散采購限額為30萬元,市級(不含鄭州市)和縣級工程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為60萬元。
2、公開招標數額標準
預算單位采購貨物、服務項目,省級及鄭州市****
查看全文: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0年版)》的通知(豫財購〔2020〕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