碭山縣土地提質(zhì)增效一期項目—小田改大田工程(EPC)澄清答疑公告
各潛在投標人:
碭山縣****
問: 招標文件中“施工資質(zhì)”要求:投標人(聯(lián)合體成員)須具備①和②:
①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zhì);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zhì)(或具有建設(shè)工程企業(yè)資質(zhì)管理制度改革后頒發(f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及以上資質(zhì));我單位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資質(zhì)無市政資質(zhì),而聯(lián)合體成員中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資質(zhì),是否滿足本項目中的施工資質(zhì)要求
回復:滿足。
本澄清答疑公告是招標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答疑公告未列出的事項均以招標文件為準,如招標文件與本澄清答疑公告有不一致之處,以本澄清公告為準。
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 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 碭山縣****
聯(lián) 系 人: 點擊登錄查看
電 話: ****
招標代理機構(gòu): 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 宿州市****
聯(lián) 系 人: 朱工
電 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