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價各單位:
按照《自然資源部關于開展水資源基礎調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資發(fā)〔2023〕230號)、《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水資源基礎調查實施方案〉的通知》(自然資辦發(fā)〔2024〕7號)、《安徽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水資源基礎調查實施方案〉的通知》(皖自然資調〔2024〕2號)和《宿州市****
歡迎各相關公司就以下采購內(nèi)容進行報價?,F(xiàn)就詢價采購的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服務需求
本次采購主要工作是坑塘水存儲量調查,根據(jù)國土“三調”和最新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成果為統(tǒng)一底版,以我縣國土空間范圍內(nèi)的所有坑塘為調查對象,部署抽樣樣本,開展坑塘水深抽樣調查。根據(jù)區(qū)域特點、坑塘類型,按照不低于坑塘總數(shù)的2%開展坑塘抽樣調查,構建坑塘“水面面積-水深-水儲存量”統(tǒng)計模型,利用2024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成果分析計算坑塘水儲存量,形成相應成果逐級上報。
服務時間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時間節(jié)點要求。
二、報價人須知
(一)資格要求
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條件;
2.供應商承諾報價之日起前三年內(nèi)無行賄犯罪及其他不良信用記錄;
3.投標人須具備測繪乙級(至少含攝影測量與遙感、界線與不動產(chǎn)測繪和地理信息系統(tǒng)工程)及以上資質。
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價。
(二)需提供的材料
1.報價函(格式自擬并加蓋公章);
2.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副本(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3.單位資質(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4.授權委托書(格式自擬并加蓋公章)。
(三)報價時間、地點及聯(lián)系人
供應商須將響應文件密封并在封口處加蓋單位公章,在****17:30時(北京時間)前送達或郵寄到點擊登錄查看辦公室。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點擊登錄查看九樓辦公室
收件人:點擊登錄查看
聯(lián)系電話:****
(四)以收件人簽收時間為準,響應文件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將不予接受。
三、報價要求
1.報價人的報價為一次性報價;
2.報價函相關材料須蓋單位公章;
3.控制價:總價不超過20萬元(超過為無效報價)。
四、成交辦法
(一)符合詢價函要求、完成服務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單位。該報價即為雙方簽約的合同價,響應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無效報價處理:
1.內(nèi)容不全或關鍵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
2.未實質性響應“詢價函需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