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水縣舊城有機更新(二期)項目施工
北門二橋(第三次)標段補充通知第1號
各投標人:
現(xiàn)將鄰水縣舊城有機更新(二期)項目施工北門二橋(第三次)標段招標文件補充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zhí)行:
一、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與招標人訂立書面合同。
二、投標單位在編制投標文件(除已標價工程量清單外)時采用招標文件中的名稱;投標單位在編制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時采用招標人發(fā)出的招標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清單中的名稱。以上兩個名稱均予認可。
三、本補充通知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原招標文件所有與本補充通知不一致處,以補充通知為準。
四、招標文件其他內容不變。
招標人:點擊登錄查看
招標代理機構:點擊登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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