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路38號附5號商鋪二樓6間、三樓3間 |
標的名稱 | 陜西路38號附5號商鋪二樓6間、三樓3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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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碼 | **** | 掛牌價格 | 8.14194 萬元 | |||
價格說明 | ——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掛牌起始日期 | **** | |||
是否聯(lián)合出租 | 否 | 掛牌截止日期 | **** | |||
是否允許聯(lián)合承租 | 否 | 是否涉及優(yōu)先權 | 不涉及 |
標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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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chǎn)包簡介 | 標的查看聯(lián)系人:點擊登錄查看 聯(lián)系電話:**** 其余詳見公開的《資產(chǎn)明細表》(可下載) | |||||||||||||||||||||||||||||||||||||||||||||||||||||||||||||||||||||||||||||
資產(chǎn)包資產(chǎn)數(shù)量 | —— | |||||||||||||||||||||||||||||||||||||||||||||||||||||||||||||||||||||||||||||
標的簡介 | 標的查看聯(lián)系人:點擊登錄查看 聯(lián)系電話:**** | |||||||||||||||||||||||||||||||||||||||||||||||||||||||||||||||||||||||||||||
標的特別提示事項 | —— | |||||||||||||||||||||||||||||||||||||||||||||||||||||||||||||||||||||||||||||
標的資產(chǎn)數(shù)量 | —— | |||||||||||||||||||||||||||||||||||||||||||||||||||||||||||||||||||||||||||||
出租方簡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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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信息 | ||||||||||||||||||||||||||||||||||||||||||||||||||||||||||||||||||||||||||||||
標的企業(yè)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 評估機構(估值機構) | 西藏通馳房地產(chǎn)評估事務所有限公司 | ||||||||||||||||||||||||||||||||||||||||||||||||||||||||||||||||||||||||||||
評估/詢價基準日 | **** | |||||||||||||||||||||||||||||||||||||||||||||||||||||||||||||||||||||||||||||
評估核準(備案)機構 | 點擊登錄查看 | |||||||||||||||||||||||||||||||||||||||||||||||||||||||||||||||||||||||||||||
核準/備案日期 | **** | |||||||||||||||||||||||||||||||||||||||||||||||||||||||||||||||||||||||||||||
出租標的對應評估價值/詢價值 | 8.14194 萬元 | |||||||||||||||||||||||||||||||||||||||||||||||||||||||||||||||||||||||||||||
賬面凈值(萬元) | —— | |||||||||||||||||||||||||||||||||||||||||||||||||||||||||||||||||||||||||||||
評估報告文號 | —— | |||||||||||||||||||||||||||||||||||||||||||||||||||||||||||||||||||||||||||||
備注 | —— | |||||||||||||||||||||||||||||||||||||||||||||||||||||||||||||||||||||||||||||
交易條件與承租方資格條件 | ||||||||||||||||||||||||||||||||||||||||||||||||||||||||||||||||||||||||||||||
交易條件 | 掛牌價格 | 8.14194 萬元 | ||||||||||||||||||||||||||||||||||||||||||||||||||||||||||||||||||||||||||||
價格說明 | —— | |||||||||||||||||||||||||||||||||||||||||||||||||||||||||||||||||||||||||||||
履約保證金處置方式 | 履約保證金: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nèi)一次性繳納履約保證金至出租方賬戶,履約保證金為成交價的3個月租金。 履約保證金在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解除后,承租方無拖欠出租方任何費用,未對房屋造成破壞(即未對主體結構做大的改造,不影響后續(xù)使用),也無其他違約情形的,出租方于合同期滿后10個工作日內(nèi)無息退還房屋租賃履約保證金。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租賃期限 | 2年 | |||||||||||||||||||||||||||||||||||||||||||||||||||||||||||||||||||||||||||||
與出租相關的其他條件 | 一、本次交易首期交易價款通過點擊登錄查看專用賬戶結算,首期交易價款為成交價第一年租金減去2個月免租金的部分。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應于成交次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nèi)簽訂《租賃合同》。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 5 個工作日內(nèi)一次性付清租金。 | |||||||||||||||||||||||||||||||||||||||||||||||||||||||||||||||||||||||||||||
承租方須承諾事項 | 1、承租方承諾按約定支付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否則逾期按照違約處理,報名保證金不予退還。 2、承租方承諾報名時足額支付報名保證金。 3、承租方承諾租賃出租方房屋不得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包括賭博、吸毒販毒、賣淫嫖娼、窩藏犯罪人員、留置管控及勸返人員、窩藏和銷售贓物等。經(jīng)出租方發(fā)現(xiàn),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賃房屋。 4、承租方承諾在租賃期間對租賃房屋不轉(zhuǎn)租、分租等。 |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承租方資格條件 | 1、中國境內(nèi)依法設立且有效存續(xù)的企事業(yè)法人或其他組織: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還需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 件 。 3、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名。 | ||||||||||||||||||||||||||||||||||||||||||||||||||||||||||||||||||||||||||||
報名提交材料 | 根據(jù)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內(nèi)提供相應報名材料 | |||||||||||||||||||||||||||||||||||||||||||||||||||||||||||||||||||||||||||||
報名材料 | 請 登錄 后下載或預覽相關附件 | |||||||||||||||||||||||||||||||||||||||||||||||||||||||||||||||||||||||||||||
重要信息披露 |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nèi)容 | 1、擬出租標的物以實物現(xiàn)狀對外出租,意向承租方應在報名前對出租資產(chǎn)實際面積等情況進行調(diào)查。意向承租方報名視為其對出租資產(chǎn)面積及其他情況無異議,不影響本次出租及租賃價格。 2、租賃期限為2年,租金按年支付,履約保證金(押金)為3個月租金,合同期內(nèi)轉(zhuǎn)租金不遞增,承租方報名保證金在扣除點擊登錄查看收取的相關服務費后剩余金額轉(zhuǎn)為首期交易價款。 3、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使用用途。若需改變,須事先經(jīng)出租方書面同意,再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經(jīng)營所需的報批手續(xù)。否則,出租方有權隨時單方解除租賃合同,立即收回租賃房屋,且承租方應當承擔租賃合同約定的全部違約責任。 4、租賃合同有效期限內(nèi),承租方未經(jīng)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對該租賃房屋進行轉(zhuǎn)租、分租等,如因承租方原因不愿意續(xù)租,無論承租方的裝修、設施設備、貨物、品牌等價值較大、無法拆除或拆除后無法使用,損失責任均由乙方承擔;承租方違反租賃合同約定進行轉(zhuǎn)租的,出租方有權隨時解除租賃合同,并立即收回租賃房屋,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和全部損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5、該房屋及原有的附屬設施的所有權屬均歸出租方所有,若是承租方因租賃期間添加的設備設施不可拆卸或拆卸后將失去使用功能,合同期滿時承租方不得拆卸該添加物,租賃期限屆滿或租賃合同終止、解除后,該添加物均無償歸出租方所有。出租方需按時將房屋及附屬設施交付承租方使用。出租方有權對房屋和設施進行維修保養(yǎng)(須提前3天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應全力協(xié)助。 6、承租方使用租賃房屋期間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包含且不限于:水電氣費、衛(wèi)生費、裝修費等一切費用及債務和糾紛等)由承租方全部承擔。 7、承租方對房屋進行裝修,需將裝修方案、圖紙報出租方審核,裝修方案需取得出租方書面同意后方可開展裝修,否則,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賃房屋;如因承租方裝修未按照方案實施,造成房屋損失的,承租方承擔修復和賠償責任。 8、承租方租賃出租方房屋不得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包括賭博、吸毒販毒、賣淫嫖娼、窩藏犯罪人員、留置管控及勸返人員、窩藏和銷售贓物等。經(jīng)出租方發(fā)現(xiàn),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賃房屋。 9、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衛(wèi)生、綠化、秩序)、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wèi)等工作,承租方應執(zhí)行當?shù)赜嘘P部門規(guī)定并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出租方監(jiān)督檢查。 10、租賃期間,承租方應服從政府和出租方關于疫情、公共衛(wèi)生事件、安全生產(chǎn)、消防責任的要求及管控,積極配合各項管理;如因承租方違反相關規(guī)定,造成不良后果,出租方有權終止本租賃合同,收回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房屋。 11、因不可抗力導致租賃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的,租賃合同自行解除,使雙方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出租方退還承租方未使用房屋時間段的租金,出租方不對承租方的裝修承擔賠償及補償責任。 12、因本地政策需要、政府公共行為征用或市政要求需拆除或改造承租方已租賃的房屋,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金按承租方實際使用時間計算,退還未使用房屋時間段的租金。 13、出租方因?qū)Ψ课莞慕?、重建必須提?個月書面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提前退租,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出租方,并償付出租方1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以當年房租為標準)。 14、租賃合同期滿,如承租方有意向續(xù)租,則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在采取公開招租時,承租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 15、標的查看聯(lián)系人:點擊登錄查看 聯(lián)系電話:**** 16、具體內(nèi)容詳見《租賃合同》、《資產(chǎn)明細表》樣本。 | ||||||||||||||||||||||||||||||||||||||||||||||||||||||||||||||||||||||||||||
保證金條款 | 交納金額 | 2 萬元 | ||||||||||||||||||||||||||||||||||||||||||||||||||||||||||||||||||||||||||||
保證金說明 | —— | |||||||||||||||||||||||||||||||||||||||||||||||||||||||||||||||||||||||||||||
交納截止時間 | **** 17:00:00 | |||||||||||||||||||||||||||||||||||||||||||||||||||||||||||||||||||||||||||||
交納注意事項 | 交納資金以到達指定賬戶為準,交納方式:轉(zhuǎn)賬支票、電匯、網(wǎng)銀等。 | |||||||||||||||||||||||||||||||||||||||||||||||||||||||||||||||||||||||||||||
保證金處置方式 | 一、確認承租方后保證金處置 意向承租方經(jīng)本本中心確認為承租方后,交納的交易保證金首先沖抵其應向中心所支付的服務費用;若有余額,在簽署產(chǎn)權交易合同后轉(zhuǎn)為交易價款。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納的保證金全額、原渠道、無息退還。 二、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 1.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提供虛假、失實材料造成掛牌申請人或交易所損失的; 2.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通過參與交易獲取掛牌申請人或交易相關方的商業(yè)機密,侵害掛牌申請人或交易相關方合法權益的; 3.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采取不正當競爭行為,影響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資方被確認投資資格后,單方退出交易,拒絕參加后續(xù)競買程序的; 5.意向投資方被確認為投資方后,明確表示放棄受讓或拒絕簽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相關規(guī)定給掛牌申請人或本所造成損失的; 7.意向投資方經(jīng)本所確認為投資方后,投資方未按約定時限簽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簽訂后,投資方未按約定支付交易價款; 9.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違反其在參與交易過程中做出的承諾的; 10.交易涉及主體資格審查、反壟斷審查等情形時,因意向投資方自身原因而無法獲得政府相關部門批準的; 11.其他依據(jù)交易所交易規(guī)則或法律規(guī)定不予退還保證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資方或投資方有上述行為之一的,經(jīng)掛牌申請人書面告知,本所依據(jù)本公告在交易保證金中扣除投資方和掛牌申請人應支付的服務費用 若有余額,將余額劃轉(zhuǎn)至掛牌申請人的指定賬戶。 四、保證金的處置,不影響守約方有權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違約方責任。 | |||||||||||||||||||||||||||||||||||||||||||||||||||||||||||||||||||||||||||||
掛牌信息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個工作日 | |||||||||||||||||||||||||||||||||||||||||||||||||||||||||||||||||||||||||||||
無合格意向承租方 | 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到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 動態(tài)報價 | |||||||||||||||||||||||||||||||||||||||||||||||||||||||||||||||||||||||||||||
聯(lián)系方式 | ||||||||||||||||||||||||||||||||||||||||||||||||||||||||||||||||||||||||||||||
交易機構 | 項目咨詢聯(lián)系人 | 旦經(jīng)理 | 項目咨詢聯(lián)系電話 | **** | ||||||||||||||||||||||||||||||||||||||||||||||||||||||||||||||||||||||||||
項目報名聯(lián)系人 | 付經(jīng)理 | 項目報名聯(lián)系電話 | **** | |||||||||||||||||||||||||||||||||||||||||||||||||||||||||||||||||||||||||||
交易須知 | ||||||||||||||||||||||||||||||||||||||||||||||||||||||||||||||||||||||||||||||
總則 第一條 點擊登錄查看(以下簡稱“本中心”)依據(jù)掛牌申請人委托,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fā)布項目公告。 本中心披露的項目相關信息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本中心對任何人的承諾。任何單位或個人均無權以本中心的名義做出有關交易的承諾,本中心對此類承諾概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第二條 意向方(報名人)參與交易的,應當遵守本中心的交易規(guī)則,并仔細閱讀本須知。 第三條 意向方報名前應認真閱讀項目公告,點擊登錄查看交易風險提示書等內(nèi)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資風險、項目情況、瑕疵披露、相關權利義務等。 第四條 本中心官網(wǎng)(www.xzcqjy.com)及第四產(chǎn)權(www.dscq.com)為本中心指定的網(wǎng)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過上述網(wǎng)站鏈接注冊參與在線交易。 關于網(wǎng)上報名的說明 第五條 意向方參與交易,需通過本中心官網(wǎng)及第四產(chǎn)權平臺進行注冊、提交報名申請。 第六條本中心已按照掛牌申請人的要求對標的現(xiàn)狀和已知的瑕疵、風險進行了披露,但該行為不能視為本中心對標的物作出的品質(zhì)保證,本中心對此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第七條 意向方報名應具備公告要求的資格條件,對提交的主體身份信息和相關報名資格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擔法律責任,并確保其內(nèi)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第八條 意向方應在公告要求的有效報名時間段內(nèi)按照本中心或第四產(chǎn)權平臺的提示提交報名材料,并交納足額保證金(以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達本中心指定資金結算賬戶為準)。意向方在交納保證金時,若自身漏填、錯填、不規(guī)范填報、不及時補報系統(tǒng)提供的識別碼或其他與項目資金匹配相關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無法及時參與交易,所引發(fā)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負責。 第九條 若2個及以上的意向方組成聯(lián)合體報名參與交易的,須注意以下事項: (一)符合公告的相關要求。 (二)聯(lián)合體各方應簽署書面聯(lián)合協(xié)議【參考性文本 】,并在報名時通過報名系統(tǒng)提交。 1.聯(lián)合協(xié)議應當載明聯(lián)合體各方的主體身份、聯(lián)合投資行為的代理人、投資后的權利分配、義務承擔等內(nèi)容。 2.聯(lián)合體以代理人的名義,在交易平臺完成注冊、報名、競價。 3.代理人應當使用本人賬戶通過轉(zhuǎn)賬方式交納保證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條 若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的意向方參與交易的,該意向方應遵循《 點擊登錄查看 優(yōu)先購買權行權規(guī)則》 的相關規(guī)定。 第十一條 若意向方提交資料的內(nèi)容不符合要求,應在本中心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及時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補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中心將不予受理。 第十二條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報名手續(xù)的意向方不得單方撤回報名。 第十三條 意向方提交的報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數(shù)民族語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譯成中文文本并加蓋公章或本人簽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對其翻譯的中文文本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關于通知事項的說明 第十四條本中心將同時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發(fā)送有關事項通知: (一)通過本中心或第四產(chǎn)權平臺向意向方的網(wǎng)上注冊賬戶發(fā)送系統(tǒng)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報名材料中載明的聯(lián)系人手機號碼發(fā)送手機短信。 網(wǎng)站信息或手機短信一旦發(fā)送成功,即視為意向方已經(jīng)收到。請意向方保持手機通訊通暢,并及時登錄系統(tǒng)查看通知消息。 關于網(wǎng)上競價的說明 第十五條 意向方的交易資格被確認后,應按照項目公告或競價公告的要求參與網(wǎng)絡競價。競價過程中,意向方應遵循《 點擊登錄查看 網(wǎng)絡競價操作規(guī)則》 的相關規(guī)定。 關于交易成功的說明 第十六條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中心將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nèi)原途徑、全額、無息退還其交納的保證金。 第十七條 本須知所稱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屆滿后,若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資方的,且被確認具備投資資格,即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動態(tài)競價和集中競價方式組織交易的,由本中心按網(wǎng)絡競價規(guī)則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招投標(比選)、競爭性談判、綜合評議方式組織交易的,按發(fā)出的中標(中選)通知書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拍賣方式組織交易的,按拍賣結果確認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屆滿后,采用其他方式組織交易的,依據(j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確定最終投資方的,即為交易成功; 第十八條 本中心按照《 點擊登錄查看 交易資金結算管理辦法》 的相關規(guī)定退還或處置意向方交納的保證金。 第十九條 交易成功后,本中心按照交易規(guī)則或公告要求向交易雙方出具交易憑證。 第二十條 本須知的最終解釋權歸本中心。 | ||||||||||||||||||||||||||||||||||||||||||||||||||||||||||||||||||||||||||||||
風險提示 | ||||||||||||||||||||||||||||||||||||||||||||||||||||||||||||||||||||||||||||||
點擊登錄查看交易風險提示書 特別提示:本風險提示書不能取代投資者本人的投資判斷,也不會降低投資者參與點擊登錄查看各項交易活動的固有風險,相應的投資風險、履約責任以及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尊敬的投資者: 您通過點擊登錄查看參與交易時,可能會存在因交易、投資帶來的收益不確定性風險。本風險提示書旨在讓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風險,審慎做出交易決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請仔細閱讀并確保自己理解本風險提示書的全部內(nèi)容,了解交易規(guī)則、項目公告、交易須知、申請人承諾等相關文件的規(guī)定,并結合自身的投資經(jīng)驗、目標、財務狀況、風險承受能力等自行決定是否參與交易。對本風險提示書有不理解的地方請及時咨詢點擊登錄查看相關人員。 投資者可能面對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 一、經(jīng)濟和市場風險 因經(jīng)濟、市場環(huán)境變化或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變化,可能導致交易標的價值波動,甚至導致點擊登錄查看無法繼續(xù)為投資者提供交易服務,投資者應自行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損失。 二、信息披露風險 點擊登錄查看披露的交易標的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標的圖片、名稱、文字描述及其他相關信息等)系點擊登錄查看根據(jù)轉(zhuǎn)讓方(融資方或項目方)提供的信息內(nèi)容進行發(fā)布,點擊登錄查看僅對披露信息內(nèi)容進行齊全性和合規(guī)性審核,不保證披露交易標的相關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不保證披露交易標的名稱、圖片、描述與交易標的實際相符,點擊登錄查看也不對交易標的做任何擔保。投資者在決定參與交易活動前,應對交易標的進行充分全面了解。對明示按交易標的現(xiàn)狀進行交易的,投資者應當在提交交易申請前,自行勘察交易標的實物。投資者提交交易申請、參與競買的,即表明認可交易標的現(xiàn)狀。投資者應自行承擔可能由此產(chǎn)生的損失。 三、交易風險 投資者在交易過程中,可能面對以下風險,投資者應自行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損失。 1.保證金不予退還風險。投資者未按照交易規(guī)則及項目公告等規(guī)定參與交易或履行相關義務的,其交納的保證金可能不予退還或產(chǎn)生其他不利后果。 2.中止、終結交易風險。交易過程中發(fā)生交易標的權屬糾紛、法院判決、行政行為、點擊登錄查看指定第三方交易平臺網(wǎng)絡競價系統(tǒng)軟硬件故障或網(wǎng)絡故障等影響交易正常進行的情形,點擊登錄查看可以做出中止、終結交易的決定,投資者自行承擔可能產(chǎn)生的損失。 3.互聯(lián)網(wǎng)操作風險。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參與交易,投資者可能存在交易賬戶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當、投資者終端軟硬件與點擊登錄查看指定第三方交易平臺交易系統(tǒng)不兼容、終端設備時間與交易系統(tǒng)時間不符、終端軟硬件或網(wǎng)絡故障造成交易失敗、失誤等互聯(lián)網(wǎng)操作風險。 4.優(yōu)先購買權行權風險。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的投資者應詳細閱讀項目公告關于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約定,并遵守《點擊登錄查看優(yōu)先購買權行權規(guī)則》,否則可能會承擔行權方式不當引致的責任或風險。投資者存在因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的投資者行權而不能成為最終投資人的風險。 四、其他風險 1.因戰(zhàn)爭、自然災害、通訊故障、電力故障、運營服務商網(wǎng)絡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等原因?qū)е陆灰讟说膿p毀滅失或點擊登錄查看指定第三方交易平臺交易系統(tǒng)異常甚至癱瘓,導致交易終結的,點擊登錄查看不承擔任何責任,投資者應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產(chǎn)生的損失。 2.交易標的成交后,對交易標的交割過程中發(fā)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裝、運輸、交付、稅費等一切費用、紛爭等,均由交易雙方依據(jù)交易合同、項目公告及點擊登錄查看交易規(guī)則,自行承擔和處理,點擊登錄查看不承擔任何責任。 3.投資者因填寫信息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冊賬戶無法激活或保證金無法退還的,自行承擔相應后果。 點擊登錄查看敬告各投資者,應當根據(jù)自身的經(jīng)濟條件、心理及風險承受能力謹慎、理性參與交易,樹立正確投資理念,確保資金安全。本風險提示書并不能揭示參與點擊登錄查看各項交易活動的全部風險及情形,投資者務必對此有清醒認識,審慎做出各項交易決策。 投資有風險,交易須謹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