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掛牌披露基本信息
項目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電力變壓器 | 項目編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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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名稱: | 標的編號: | ||
轉讓方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 | 轉讓方類別: | 法人 |
交易機構名稱: | 北京產權交易所 | 資產類別(實物): | 設備 |
資產評估值: | 批準單位名稱: | ||
掛牌價格: | 111.5 萬元 | 評估基準日: | |
掛牌期間: | 20 | 掛牌日期: | 2025-7-29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 | 是否自動延期: | 是 |
權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 標的是否存在抵押情況: | ||
資產來源: | 轉讓標的所在地區(qū): | 呼倫貝爾市 | |
批準文件: | |||
內部決策文件: | |||
轉讓說明事項: | 1.意向受讓方須在掛牌截止日17:00點前提出受讓申請并將全部保證金匯入北交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 2.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視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項目信息披露公告內容及標的資產的現(xiàn)狀及瑕疵,已完成對本項目的盡職調查。如發(fā)生意向受讓方以不了解標的資產現(xiàn)狀及瑕疵等為由逾期或拒絕簽訂實物資產交易合同、拒絕支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標的資產等情形的,即為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轉讓方有權按本項目信息披露公告的約定扣除違約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或等額交易價款,并將標的資產重新進行信息披露。 3.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協(xié)議轉讓方式成交,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交易雙方簽訂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據(jù)合同約定轉為交易價款的等額部分;如征集到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交易雙方簽訂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據(jù)合同約定轉為交易價款的等額部分,其他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受讓方確定后自行通過北交互聯(lián)系統(tǒng)申請一次性原額無息返還。 4.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10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在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至北交所指定的賬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等額部分。 5.意向受讓方須按照本公告后附的《承諾函》的內容進行承諾。 6.本項目受讓方須交納成交金額1%的交易服務費。 | ||
在交易機構網站進行掛牌信息披露的鏈接: | https:**** | ||
數(shù)據(jù)來源: | 北京產權交易所交易系統(tǒ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