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交供應商: (略)
二、公告期: 2024-05-01 至 2024-05-04
三、采購人: (略)
四、采購機構: (略)
五、監督:
(略)負責受理采購投訴。
異議接收單位:(略) | 聯系電話:(略) |
郵 箱:(略) |
投訴接收單位:國家能源(略) | 聯系電話:(略) |
郵 箱:(略)@(略)cn |
六、異議
潛在報價人、報價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采購結果有異議的,應在采購結果公告期間提出,有效異議應具備下列條件:
1.異議提出人應(略)關系人;
2.異議應在采購結果公告期間提出;
3.異議人真實名稱及有效聯系方式,非國家能源e購平臺注冊供應商應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
4.明確異議項目的采購單名稱、采購編號、采購機構、采購人;
5.提出異議的基本事實,有效線索及相關證明材料。
七、投訴
異議提出人對異議答復不滿意的,或認為采購活動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家能源集團公司規定的,可以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提起投訴。
(一)、有效投訴應具備下列條件:
1.投訴人是本項目的采購活動參與者,或者與本項目有利害關系;
2.對采購結果提起投訴前已依法依規進行異議;
3.投訴書內容符合規定;
4.在投訴受理的有效期限內;
5.同一投訴事項未經國家能源(略)理。
(二)、投訴書應包括的內容:
1.采購編號、項目名稱、被投訴人名稱;
2.投訴人的名稱、授權代表(如需)、授權委托書(如需)及聯系方式;
3.應附提出異議的答復情況及相關的證明文件;
4.具體明確的投訴事項和與投訴事項相關的投訴請求及主張;
5.事實依據、法律依據、有效線索及相關證明材料;
6.外文投訴材料(如有)的中文譯本;
7.投訴人是法人的,投訴書必須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略)其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訴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八、未(略),視為無效,將不予受理。
九、針對惡意投訴,將按照國(略):
1.捏造事實或提供虛假材料;
2.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證據來源的合法性存在明顯疑問,且投訴人(略),視為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
3.其他惡意投訴情形。
公告機構:(略)
公告日期:2024-05-01 15:(略)